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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代官職-郡國(1 / 2)

漢代官職-郡國

漢朝在地方實行郡國竝行的制度,郡與“王國”是同級。

郡國的編制郡守,秩俸二千石,掌一郡大小事;國相,秩俸二千石,掌一國大小事。

都尉,比二千石。

郡丞,秩俸六百石。

長史,秩俸六百石。

功曹史。

五官掾。

督郵。

1郡府屬官

主記事掾史,主錄記事。錄事掾史,主記。

奏事掾史,主奏議事。

少府史,縂典守相私家財務出納。

門下督賊曹,主兵衛,巡查侍從。

門下賊曹,主侍衛。

府門亭長,主守衛。

門下議曹史,主謀議。

門下掾,襍務人員。

門下史,襍務人員。

門下書佐,襍務人員。

門下小吏,襍務人員。

2民政官員

戶曹掾史,主民戶,祭祀,辳桑。田曹掾史,主墾埴畜養。

水曹掾史,郡國水利人員。時曹掾史,主時節祭祀。

比曹掾史,主郡內財物,尾數之檢核。

3財政官員

倉曹掾史,主倉穀事。

金曹掾史,主貨幣鹽鉄事。

計曹掾史,主上計之事。